| |
|
|
负责人事、财务、直管公房、房地产监察、信访、创建、物业管理工作。
分管财务科、法制科、监察队、综合科、幼儿园、物业公司。 |
| |
|
|
负责房地产开发、工程技术管理、经济适用房建设、廉租住房、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。
分管房产开发公司、工程技术科、房改办、廉租办、经济适用房开发中心。 |
|
|
|
|
负责产权交易管理、房地产测绘、房屋租赁市场管理、房屋安全评估、档案管理工作。
分管产权交易所、测绘队、租赁市场科、房屋安全管理科。 |
|
|
|
|
负责宣传教育、信息化、房地产市场管理、房屋维修基金管理、房地产开发企业、物业企业、中介企业管理工作。
分管办公室、宣教科、市场科、物业公司、政研室。 |
|
|
|
|